其他税收(现价本币单位)
Other taxes (current L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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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Bank official description / 世界银行官方说明
Other taxes include employer payroll or labor taxes, taxes on property, and taxes not allocable to other categories, such as penalties for late payment or nonpayment of taxes. This indicator is expressed in current prices, meaning no adjustment has been made to account for price changes over time. This series is expressed in local currency units.
可供参考的中文翻译:其他税收包括雇员工资或劳工税、财产税以及无法分配到其他类别的税,如税收滞纳金。本指标以现价表示,未对时间导致的价格变动进行调整。本系列以本币单位表示。
数据口径与风险提示
- 本指标仅包含无法归入所得税、货物服务税、国际贸易税等主要类别的杂项税收,数据范围因国家税务体系差异而显著不同
- 现价本币单位未剔除通货膨胀影响,高数值可能反映价格水平而非实际税基扩大
- 中国数据仅有2007年之后记录,2000年代中期之前的历史无法追溯
- 世界汇总数据完全缺失,无法进行中国与世界总体水平的直接比较
- 不同国家对“其他税收”的分类口径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跨国可比性有限
- 黎巴嫩、哥伦比亚等排名靠前国家的极高数值可能与高通胀环境或本币汇率波动有关
中国趋势
中国其他税收呈现显著的阶段性波动特征。2007年起点为580万元人民币,经历快速扩张后在2017年达到峰值约211.68亿元人民币,增幅超过3600倍。此后持续回落,2024年降至约60.68亿元。2010年至2019年间累计增长约4981倍,主要反映了基数极低阶段的高倍数效应以及税务统计口径的调整;2020年后转为下降,期末值为期初值的0.73倍左右,可能与税目重新分类或部分税种并入其他主要类别有关。整体看,该指标的高波动性使其较难直接作为税收负担或财政结构的稳定代理变量。
- 中国最早可追溯年份为2007年,当年值为580万元人民币
- 2017年录得数据峰值211.68亿元,为迄今最高记录
- 2024年最新值为60.68亿元,较峰值下降约71%
- 从首次观测到2024年,数值增长约1046倍
- 2011年出现跳跃式增长,从前一年的221万元升至2.99亿元
- 2020-2024年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年均降幅约10%
- 现价本币未剔除通胀影响,数值变化可能部分反映价格水平变动而非税基实质变化
- 该税类属于“剩余类别”,其增减可能更多反映分类口径调整而非税源本身变化
全球趋势
世界其他税收的汇总数据在当前数据集中完全缺失,无法提供全球总体趋势分析。排名靠前的国家包括黎巴嫩(2024年约5408万亿本币)、哥伦比亚(约897.5万亿本币)和阿根廷(约582.3万亿本币),但这些高数值主要反映相关国家经历的极高通胀环境或本币大幅贬值,而非实际税基规模的同比例扩大。由于全球汇总数据不可得,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比较分析在当前阶段无法进行。
- 世界汇总数据(全球或区域加权平均)当前无可用记录
- 2024年排名中黎巴嫩以约5408万亿本币位居首位
- 排名第二至第四的哥伦比亚、阿根廷、智利数值分别为897.5万亿、582.3万亿、256.3万亿本币
- 美国2024年数据约为297亿美元,在排名中处于中游位置
- 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发达经济体数值在380亿至750亿美元区间
- 排名靠前国家的极高数值主要与本币大幅贬值或高通胀环境相关,不宜直接解读为税基规模领先
- 不同国家税务体系差异导致该指标的跨国可比性非常有限
- 现价本币数据在汇率剧烈波动时期需要进行额外处理才能进行有效比较
每十年变化摘要
| 十年区间 | 中国变化 | 世界变化 | 提示 |
|---|---|---|---|
| 1960-1969 | - | - | 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
| 1970-1979 | - | - | 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
| 1980-1989 | - | - | 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
| 1990-1999 | - | - | 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
| 2000-2009 | 0.6x | - | 该阶段中国数据记录始于2007年,期初至期末倍数约为0.63,显示从较高基期值向较低值收敛,可能反映税务统计口径的重新界定或特定税目的归类调整;由于全球其他税收汇总数据缺失,世界该阶段表现尚不可知,中国与世界的相对关系无法评估。 |
| 2010-2019 | 4981.4x | - | 该阶段只有中国具备可比变化率,适合先观察本国供需结构变化,不宜直接推断全球差异。 该判断仍应结合指标定义、相关变量和缺失年份理解,避免把单一比例变化写成确定因果。 |
| 2020-2029 | 0.7x | - | 该阶段只有中国具备可比变化率,适合先观察本国供需结构变化,不宜直接推断全球差异。 该判断仍应结合指标定义、相关变量和缺失年份理解,避免把单一比例变化写成确定因果。 |
2024 年全部国家排名
排名已尽量排除 World、地区组和收入组,仅保留国家参与比较。排名高低应结合指标口径解释。
使用建议、常见误用与研究场景
数值较高通常意味着什么
更高的数值通常表明该经济体在当期内产生了更多无法归入主流税类的杂项税收收入,可能与税目扩展、罚金收入增加或统计口径较宽有关
数值较低通常意味着什么
更低的数值可能反映相关税种被重新整合至主要税类、税收政策简化或实际征收范围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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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价本币单位未剔除通胀,在高通胀国家可能导致数值严重高估
- 各国对'其他税收'的界定差异极大,跨国比较几乎无意义
- 作为残差类别,其变化可能反映的是分类方法变更而非实质税基波动
- 数据覆盖时间较短,中国仅2007年后有记录
- 全球汇总数据缺失,无法进行中国与世界的宏观对标
- 该指标不宜单独用于评估整体税收负担或财政健康状况
使用建议
- 分析时优先使用相对指标如占财政收入或GDP比例,而非绝对数值
- 结合所得税、货物服务税、国际贸易税等主要税种共同分析
- 进行跨国比较前应查阅各国税务统计说明,确认口径可比性
- 如需评估中国财政结构演变,应将本指标与总税收、财政收入等指标配合使用
- 关注数值突变年份,结合同期财政政策变化进行归因
- 对于高通胀经济体的排名数据,需要以美元等稳定货币进行折算后再比较
常见错误用法
错误做法:直接比较中国与其他税收大国(如黎巴嫩、哥伦比亚)的绝对数值,判断谁税负更高
正确做法:使用相对指标如占GDP比例或占财政收入比例进行比较,并优先选取同处相近通胀水平的经济体
这些国家的极高数值主要源于本币贬值或高通胀,绝对值不能反映真实税基规模差异
错误做法:将中国2007-2024年间从580万增至60亿的1046倍增长,简单解读为税收负担大幅加重
正确做法:结合税务统计口径变化和税目重新分类情况,分析各主要税种的同期变化进行综合判断
作为残差类别的其他税收,其剧增更可能反映分类扩展而非税基实质扩张
错误做法:用该指标单独评估中国财政收入的整体规模或稳定性
正确做法:应结合税收总额(GC.TAX.TOTL.CN)或收入总额(GC.REV.XGRT.CN)综合分析
其他税收仅占财政收入的小部分,不能代表整体财政状况
错误做法:认为2020年后数值的持续下降意味着中国财政政策收紧
正确做法:结合其他税种的同期变化,判断下降是否源于税目重新归类
残差类别的下降可能仅反映统计口径调整而非实际财政变化
实际应用场景
- 中国财政税基结构演变分析:研究2007年以来中国税收结构从流转税为主向多税种均衡发展的转型过程 被解释变量 配合所得税、货物服务税等主要税种使用,通过各类税收占比变化反映税基结构转型;同时需控制GDP增长率和通胀水平,排除价格因素干扰
- 税收分类口径变化对财政统计的影响:识别中国税务统计中哪些年份发生了其他税收与其他税类之间的转类,以及这种转类对总税收核算的影响 机制变量 通过分析该指标与其他税种的同向或反向变动,识别口径调整事件;建议结合统计部门公布的税务改革文件进行验证
- 残差税类与财政透明度的跨国比较:比较不同国家'其他税收'占总税收比例,评估税务统计的细化程度和财政透明度 比较变量 选择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进行比较;比例越高可能意味着其他税种核算不够细致,但也要考虑税制的实际差异
- 高通胀经济体的本币财政数据校正:对黎巴嫩、阿根廷等高通胀国家使用本指标进行美元折算后的稳定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变量 以美元计价重新计算各国该指标并进行排名,与本币排名对比,检验汇率波动对分析结论的影响
其他税收(现价本币单位)常见问题
什么是其他税收?包括哪些内容?
其他税收是指无法归入所得税、货物服务税、国际贸易税等主要类别的杂项税收,主要包括雇员工资税、财产税以及税收滞纳金等罚款性质的缴款。不同国家的具体范围可能存在差异。
为什么中国其他税收在2010-2019年间增长了数千倍?
这主要源于期初基数极低(2010年仅约221万元),产生的放大效应所致;同时可能伴随统计口径扩展,将部分新增税目纳入该类别。数值剧增不一定意味着实际税基扩大,需结合其他税种共同分析。
中国其他税收2020年后持续下降说明什么?
2024年数值约为2020年的73%,呈现阶段性收缩。这可能反映此前纳入的部分杂项税种被重新归类至主要税种项下,或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由于该类别本身的残差性质,不宜将其下降直接解读为财政收紧。
为什么黎巴嫩、其他拉美国家的其他税收数值如此之高?
这些国家经历了严重的本币贬值或超高通胀,以本币计价的财政数据会被显著放大。例如黎巴嫩近年来的汇率危机导致其本币数据换算后异常庞大,这反映的是货币贬值而非实际税基规模。
可以用这个指标比较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税负水平吗?
不建议直接比较绝对数值。该指标在不同国家的口径差异极大,且受通胀和汇率影响严重。较为合理的做法是比较各国该税种占GDP或财政收入的相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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