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能源的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

Electricity production from oil, gas and coal sources (% of to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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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代码:EG.ELC.FOSL.ZS所属主题:环境:Energy production & useEnvironment: Energy production & use

2023最新有效年份
69最新年份有值国家
265历史上有数据经济体
55%总体缺失率

指标解释

World Bank official description / 世界银行官方说明

The share of electricity production from oil. gas and coal sources of total electricity production. Sources of electricity refer to the inputs used to generate electricity. Oil refers to crude oil and petroleum products. Gas refers to natural gas but excludes natural gas liquids. Coal refers to all coal and brown coal, both primary (including hard coal and lignite-brown coal) and derived fuels (including patent fuel, coke oven coke, gas coke, coke oven gas, and blast furnace gas). Peat is also included in this category.

可供参考的中文翻译:石油、天然气和煤炭来源发电量占发电总量的比例。电力来源指用于发电的各种投入。石油指原油及石油产品。天然气指天然气,但不包括液化天然气。煤炭指所有煤炭和褐煤,包括原生煤(包括硬煤和褐煤)和衍生燃料(包括专利燃料、焦炉焦炭、煤气焦炭、焦炉煤气和高炉煤气)。泥炭也归入此类。

数据口径与风险提示

  • 本指标为化石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例结构指标,不反映绝对发电量或装机容量大小
  • 天然气仅统计常规天然气,不包括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
  • 煤炭包含褐煤(褐煤)与硬煤,且包括相关衍生燃料
  • 不同国家对同一能源品种的统计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影响跨国可比性
  • 电网互联和跨境电力交易可能导致能源来源归属的争议
  • 本指标反映的是发电投入结构,非终端消费结构
  • 数据缺失或估算可能导致部分国家早期数据波动较大
  • 2023年世界数据出现较大降幅,部分原因可能涉及IEA统计方法调整

中国趋势

趋势解读

中国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从1990年的约79.6%波动上行至2007年峰值约82.8%,此后进入持续下降通道,至2023年降至约64.4%。2010年后降速明显加快,2015至2023年间年均下降约1.5个百分点。长期看,该比例下降反映中国电力结构中非化石能源比重的系统性提升,但截至2023年化石能源仍占电力来源的六成以上,说明能源转型仍处于进行阶段而非完成阶段。近期变化趋于平缓,可能与电力需求增长、新建非化石能源项目落地节奏以及既有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变化有关。

  • 1990年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为79.6%,2007年达到峰值82.8%,此后持续下降
  • 2023年该比例为64.4%,较1990年累计下降约15.2个百分点
  • 2000年代该比例基本维持在80%-83%区间窄幅波动
  • 2014年起该比例降至80%以下,2019年降至70%以下
  • 2015至2023年间该比例累计下降约7.4个百分点
  • 下降趋势不代表化石能源绝对发电量减少,总发电量增长可能对冲比例下降
  • 该比例下降速度受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和消纳能力影响较大
  • 不同地区电力结构差异显著,该指标为全国汇总值

全球趋势

趋势解读

全球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从1990年的约63.0%逐步攀升至2011年的约67.8%峰值,此后进入平台期并于2015年前后开始加速下行,2023年骤降至约46.6%。1990至2011年间全球化石燃料发电比例持续上升,反映了新兴经济体工业化进程中的能源需求增长;此后全球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气候政策趋严、天然气替代煤炭等多重因素推动比例下行。2023年降幅显著加大,可能与欧洲能源转型加速、全球天然气价格波动以及IEA统计方法调整等因素有关。

  • 1990年全球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为63.0%,2011年升至峰值67.8%
  • 2023年该比例为46.6%,较1990年累计下降约16.4个百分点
  • 2000至2014年间该比例基本维持在63%-68%区间
  • 2019年起该比例降至65%以下,2023年进一步降至50%以下
  • 2015至2023年间该比例累计下降约19.5个百分点
  • 2023年世界数据的大幅下降可能部分源于统计口径变化,需谨慎解读
  • 不同区域能源结构差异悬殊,汇总数据可能掩盖区域异质性
  • 天然气与煤炭之间的替代效应在该指标中无法区分

每十年变化摘要

十年区间中国变化世界变化提示
1960-1969--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1970-1979--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1980-1989--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1990-19991.0x1.0x该阶段中国和世界的化石能源发电比例均略有上升,中国升幅(1.03倍)与世界(1.01倍)接近,反映该时期全球范围内化石燃料在电力系统中的主导地位仍在强化,可能与工业化加速期的能源需求增长有关。
2000-20091.0x1.0x该阶段中国化石比例基本持平(0.98倍),而世界继续上升(1.04倍),表明中国该阶段电力结构处于相对稳定期,而全球新兴经济体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度仍在提升,两者的分化可能反映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结构差异。
2010-20190.9x0.9x中国该阶段比例下降幅度(约14%)明显大于世界(约6%),中国比例降至约68%而世界仍维持在约63%,中国降幅更大可能源于其大规模水风光等非化石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压缩了化石能源的发电空间;而世界降幅相对平缓,可能因为部分发展中经济体的燃煤发电仍在扩张。
2020-20291.0x0.8x中国比例仅下降约3%,而世界下降约24%,世界降幅远超中国。这一差异可能意味着全球能源转型出现了结构性加速(如欧洲能源危机后的政策响应、天然气价格冲击导致煤电反弹受阻等),而中国该阶段比例已处于相对低位,继续下降的边际空间缩小;也可能反映统计口径或数据覆盖范围的变化差异,需要结合能源消费总量和分品种发电数据进一步验证。

2023 年全部国家排名

排名已尽量排除 World、地区组和收入组,仅保留国家参与比较。排名高低应结合指标口径解释。

排名国家代码数值
1Algeria
阿尔及利亚
DZA99.2
2Singapore
新加坡
SGP95.0
3Azerbaijan
阿塞拜疆
AZE92.8
4Moldova
摩尔多瓦
MDA89.4
5Israel
以色列
ISR88.3
6Kazakhstan
哈萨克斯坦
KAZ87.3
7Egypt, Arab Rep.
埃及
EGY87.2
8Malta
马耳他
MLT86.4
9Senegal
塞内加尔
SEN86.0
10South Africa
南非
ZAF85.1
11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IDN84.0
12Mauritius
毛里求斯
MUS82.4
13Thailand
泰国
THA80.4
14Cyprus
塞浦路斯
CYP79.5
15India
印度
IND77.6
16Mexico
墨西哥
MEX76.9
17Morocco
摩洛哥
MAR76.0
18Poland
波兰
POL71.2
19North Macedonia
北马其顿
MKD68.0
20Australia
澳大利亚
AUS66.1

使用建议、常见误用与研究场景

数值较高通常意味着什么

化石能源在电力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电力系统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依赖程度较高,能源供应结构偏向传统高碳来源。

数值较低通常意味着什么

非化石能源(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在电力结构中占比提升,电力系统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程度降低,清洁能源利用水平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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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指标仅反映发电侧的投入结构,不反映终端消费侧的实际能源结构
  • 化石能源发电量绝对值可能仍在增长,仅比例下降不代表减排效果
  • 不同化石能源的碳排放强度差异显著(天然气低于煤炭),该指标无法区分
  • 电力进口可能导致能源来源统计与实际消费的不匹配
  • 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间歇性可能导致统计时点的比例波动
  • 不同国家总发电量基数差异大,比例可比性受限

使用建议

  • 分析时应结合各分品种发电数据(煤炭、天然气、石油),了解具体结构变化
  • 评估能源转型成效需同时考虑比例变化和绝对量变化
  • 结合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绝对值(千瓦时)综合判断
  • 对比分析时应考虑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差异,避免简单跨国比较
  • 可结合能源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效率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 关注电网基础设施和储能发展水平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影响

常见错误用法

错误做法:直接将该指标的高低等同于国家能源政策成功与否

正确做法:结合政策背景、发展阶段和配套指标综合判断能源转型成效

能源结构受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基础设施等多重因素制约,高比例化石能源可能反映发展阶段而非政策失败

错误做法:将化石能源发电比例下降等同于碳排放绝对量减少

正确做法:需要结合总发电量增长和电网排放因子变化评估减排效果

电力需求增长可能抵消结构优化带来的减排效果

错误做法:用该指标预测未来能源趋势而不考虑电网消纳能力和储能技术约束

正确做法: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时需结合输配电网规划和储能建设

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受限于电网接入能力和系统调峰灵活性

错误做法:将该指标与其他国家简单对比而忽略资源禀赋差异

正确做法:跨国比较时应考虑煤炭储量、天然气可及性、水能资源等背景

能源结构选择受限于资源条件,不具备可比基础时应审慎解读排名

实际应用场景

  • 能源转型进程的多维度评估:研究不同国家或地区电力系统低碳化转型时,将本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分析经济增速、工业化阶段、能源政策、对外开放度等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 被解释变量 可采用面板回归或双重差分模型,控制能源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后识别政策效应
  • 可再生能源发展对电力结构的影响:评估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对化石能源替代效应时,使用本指标作为结果变量,结合分品种发电数据进行分析 被解释变量 需区分水电和风光等不同可再生能源类型的替代路径差异
  • 电力结构与空气质量的关联分析:研究电力系统清洁化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贡献时,将化石能源发电比例作为核心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 需控制工业结构、机动车保有量、气象条件等混杂因素
  • 能源安全与结构多元化评估:评估一国电力供应的能源多元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时,将本指标与其他能源结构指标结合使用 控制变量 化石能源比例过高可能意味着能源安全风险集中,需结合能源进口依赖度综合判断

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能源的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常见问题

为什么中国的化石能源发电比例比世界平均水平还高?

中国以煤炭为主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其电力结构中化石能源长期占据主导。2023年中国该比例为64.4%,而世界为46.6%,差距主要源于中国煤电比重大。需注意中国近年该比例已从2007年峰值82.8%持续下降。

化石能源发电比例越低越好吗?

并非绝对。该比例下降通常反映清洁能源发展,但需结合电力供应稳定性、经济性和能源安全综合考量。短期内过快替代化石能源可能导致电力供应风险和系统调节成本上升。

这个指标和碳排放有什么关系?

化石能源发电比例下降通常意味着电力系统碳强度降低,但二者并非严格对应关系。还需考虑总发电量增长、各品种碳排放因子差异以及电网排放因子变化等因素。

为什么2023年全球该指标下降特别快?

2023年全球该比例从2022年的60.7%骤降至46.6%,降幅约14个百分点。该异常大幅下降可能与欧洲能源转型加速、全球天然气价格高企影响气电出力以及IEA统计方法调整等因素有关,具体原因需结合多源数据验证。

可以用这个指标比较中国各省的能源结构吗?

世界银行数据为中国全国层面的汇总值,不提供分省数据。如需比较各省情况,需参考中国国家统计局或能源主管部门发布的分地区电力生产结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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