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使用费,接收(国际收支平衡,现价美元)

Charges for the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ceipts (BoP, current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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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代码:BX.GSR.ROYL.CD所属主题:经济政策与债务:Balance of payments:Current account:Goods, services & incomeEconomic Policy & Debt: Balance of payments: Current account: Goods, services & income

2024最新有效年份
119最新年份有值国家
265历史上有数据经济体
77%总体缺失率

指标解释

World Bank official description / 世界银行官方说明

Charges for the use of proprietary rights (such as patents, trademarks, copyrights, industrial processes and designs including trade secrets, franchises), and charges for licenses to reproduce or distribute (or both) intellectual property embodied in produced originals or prototypes (such as copyrights on books and manuscripts, computer software, cinematographic works, and sound recordings) and related rights (such as for live performances and television, cable, or satellite broadcast). This indicator is expressed in current prices, meaning no adjustment has been made to account for price changes over time. This indicator is expressed in United States dollars.

可供参考的中文翻译: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因授权使用无形资产和专有权利(如专利、商标、版权、工业流程和特许经营权)而产生的付款和收款。包括许可使用或复制(或两者兼有)原创产品中所含知识产权的费用,例如书籍和手稿的版权、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和录音制品及相关权利(如现场表演、电视、电缆或卫星广播的权利)。该指标以现价美元表示,未对价格变动进行调整。

数据口径与风险提示

  • 本指标数据来源于国际收支平衡表(BOP),记录的是跨境交易中的知识产权授权收入,而非一国境内知识产权交易的全部价值
  • 数据以现价美元计价,未扣除通货膨胀影响,不同年份的数值比较需考虑美元购买力变化因素
  • 中国数据最早可追溯至1997年,1997年之前的时期无法分析;世界数据在precomputed结果中缺失,无法进行中国与世界的直接对比
  • 该指标仅反映收入端(receipts),不包含支出端(payments),单独使用无法判断一国在知识产权贸易中的净地位
  • 数值大小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化会直接影响以美元计价的数值
  • 不同国家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对知识产权交易的归类可能存在差异,跨国比较需谨慎
  • 指标为流量指标,反映当年发生的交易额,而非存量或累积价值
  • 数据可能因修订而发生历史变动,建议使用最新版本数据进行分析

中国趋势

趋势解读

中国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呈现长期快速增长态势。从1997年首次记录的5500万美元起步,到2024年已达到约101.3亿美元,累计增长超过184倍。从时间序列观察,2008年之前增长相对平缓,年均增量较小;2009年至2016年间波动性加大,2010年曾出现跳跃式增长;2017年至2022年进入高速增长期,2020年达到858亿美元,2021年突破千亿,2022年触及历史峰值约133亿美元;随后两年有所回落,2024年收于101亿美元附近。整体轨迹反映了国内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商业化水平的提升,但也伴随着较大的年度波动,解读长期趋势时需注意异常值的影响。

  • 数据覆盖1997年至2024年,共28个有效观测值
  • 1997年初始值为5500万美元,2024年最新值为101.3亿美元
  • 历史最高点出现在2022年,达133.1亿美元
  • 2000年之前增长缓慢,从5500万增至8000万美元
  • 2001年至2009年进入较快增长期,从1.1亿美元增至4.3亿美元
  • 2010年至2016年波动明显,在6.8亿至11.6亿美元区间震荡
  • 2017年至2019年加速增长,从48亿美元增至66亿美元
  • 2020年至2022年持续攀升,从85.8亿增至133.1亿美元

全球趋势

趋势解读

世界层面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数据在预计算结果中缺失(count为0,points为空数组),因此无法直接进行中国的世界排名变化分析或全球趋势解读。不过从排名快照可知,2024年美国以约1695亿美元位居首位,荷兰、日本、英国、德国分列其后,中国以约101亿美元排名第11位。缺乏完整时间序列限制了中长期世界趋势和相对变化的分析,在使用相关结论时应明确说明数据的这一局限性。

  • 预计算结果中世界数据count为0,无有效观测点
  • 无法提供世界层面的最大值、最小值或年均增长率
  • 2024年排名快照显示美国以1695亿美元位列第一
  • 2024年排名快照显示中国以101亿美元位列第11位
  • 荷兰以约620亿美元位列第二,反映了其作为欧洲知识产权枢纽的特殊地位
  • 世界数据完全缺失,无法分析全球知识产权贸易的整体趋势
  • 无法计算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收入中的占比变化
  • 无法比较中国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增速差异

每十年变化摘要

十年区间中国变化世界变化提示
1960-1969--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1970-1979--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1980-1989--该阶段变化应结合指标定义、宏观背景、统计口径和缺失年份进行审慎解读。
1990-19991.4x-该阶段只有中国具备可比变化率,适合先观察本国供需结构变化,不宜直接推断全球差异。 对现价或美元口径指标而言,还需要警惕价格水平、汇率和通胀因素,不能直接解释为真实增长差异。
2000-20095.3x-该时期中国知识产权收入从期初到期末增长约5.34倍,增长速度显著加快。这一变化可能反映了中国加入国际贸易体系后对外技术合作扩大,以及国内创新能力开始积累,但需结合同期研发投入和技术引进数据进一步验证。
2010-20198.0x-该时期中国知识产权收入增幅最大,达到期初值的约7.95倍,远高于其他观测阶段。这一显著增长可能与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创新成果商业化加速以及企业国际化程度提高有关,但也可能受到统计口径调整或大额单笔交易的影响。
2020-20291.2x-该时期中国知识产权收入增幅明显收窄,期末为期初值的约1.18倍。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阶段涵盖了新冠疫情冲击及疫后恢复期,增幅放缓可能反映了基数效应、外部需求变化或统计调整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具体原因需要结合相关变量深入分析。

2024 年全部国家排名

排名已尽量排除 World、地区组和收入组,仅保留国家参与比较。排名高低应结合指标口径解释。

排名国家代码数值
1United States
美国
USA169,520,000,000
2Netherlands
荷兰
NLD61,985,567,589
3Japan
日本
JPN51,355,040,613
4United Kingdom
英国
GBR49,884,921,204
5Germany
德国
DEU45,843,477,326
6Switzerland
瑞士
CHE35,807,276,060
7France
法国
FRA18,932,060,649
8Ireland
爱尔兰
IRL18,918,853,114
9Singapore
新加坡
SGP14,069,324,220
10Sweden
瑞典
SWE11,223,463,790
11China
中国
CHN10,125,387,624
12Korea, Rep.
韩国
KOR9,578,700,000
13Denmark
丹麦
DNK8,608,085,035
14Canada
加拿大
CAN7,975,302,847
15Australia
澳大利亚
AUS6,315,546,025
16Italy
意大利
ITA5,239,256,908
17Spain
西班牙
ESP4,858,876,611
18Finland
芬兰
FIN4,636,134,695
19Belgium
比利时
BEL4,526,528,075
20Israel
以色列
ISR3,718,200,000

使用建议、常见误用与研究场景

数值较高通常意味着什么

该指标数值较高通常意味着:一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易中具有较强的技术输出能力,拥有较多的可商业化创新成果,在国际技术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反映了企业在海外市场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资产的商业化运作能力较强;也可能体现了该国作为区域性知识产权枢纽的地位。

数值较低通常意味着什么

该指标数值较低通常意味着:一国在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技术输出能力有限;可能反映出创新成果尚未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也可能与产业结构有关,传统产业占比高的高经济体的知识产权收入可能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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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据以现价美元计价,未剔除通货膨胀影响,跨年比较可能存在价格因素扭曲
  • 美元汇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以美元计价的数值,人民币升值期间可能出现虚增
  • 该指标仅反映接收端,不包含支付端,单独使用无法判断知识产权贸易净余额
  • 数据来源于国际收支统计,只记录跨境交易,不包括境内知识产权交易
  • 不同国家对同类交易的归类可能存在差异,影响跨国可比性
  • 数据修订可能导致历史值变动,分析长期趋势时需注意数据一致性

使用建议

  • 结合BM.GSR.ROYL.CD(知识产权使用费支出)一起分析,计算净余额获得更完整的图景
  • 将收入绝对值与GDP或服务出口总额进行比率计算,消除规模和汇率影响
  • 关注数据的时间序列稳定性,识别异常值并了解其背后的特殊因素
  • 结合BX.GSR.CCIS.CD(ICT服务出口)等细分数据,深入理解知识产权收入的结构
  • 在进行跨国比较时,优先使用比率指标而非绝对值,并注意统计口径差异
  • 将本指标与研发支出、专利申请量等创新投入产出指标结合分析

常见错误用法

错误做法:将中国的知识产权收入(约101亿美元)解读为中国创新能力的全部体现,认为该数值低就代表创新能力弱

正确做法:将知识产权收入作为创新能力国际化的一个侧面指标,结合国内专利申请量、研发投入、技术出口等指标综合评估

知识产权收入仅反映跨境商业化的那部分成果,大量国内使用的创新成果不计入该指标,且该指标受汇率、统计口径、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不能单独代表创新能力

错误做法:将中国2024年排名世界第11位解读为排名较低或发展滞后,并据此得出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处于劣势的结论

正确做法:将排名理解为在特定指标上的位置,结合排名变化趋势、收入增速、以及与知识产权支出指标的关系综合判断

该排名仅反映收入绝对值,与经济规模、产业结构、统计体系完善程度等因素相关,且中国同时也是知识产权支出大国,净余额才是判断贸易地位的关键

错误做法:直接用2010-2019年中国的约7.95倍增幅与世界同期增幅对比,得出中国增速远超世界的结论

正确做法:在获得世界有效数据后,计算增速差异时考虑基数效应、统计完整性等因素的影响

缺乏世界十年增幅的可比数据,且不同国家的起点基数不同,简单的倍数比较可能产生误导,高增幅可能只是基数效应而非实质性赶超

错误做法:用2022年的峰值133亿美元进行年度间简单对比,得出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下降意味着趋势恶化的结论

正确做法:分析数据的波动特征,判断是否存在周期性规律或特殊因素的影响

知识产权收入可能存在较大年度波动,受单笔大额交易、汇率变动、统计修订等因素影响,短期变化不一定反映长期趋势

实际应用场景

  • 中国知识产权贸易结构演变研究:分析中国知识产权收入与支出的长期变化,识别净余额的转折点 被解释变量/核心指标 使用时间序列分析知识产权收支差额的变化趋势,结合贸易政策和技术引进政策变化的时间节点进行政策评估,注意区分趋势性变化和周期性波动
  • 创新国际化对服务业出口的影响:考察知识产权收入增长对服务贸易整体结构升级的贡献 解释变量/核心机制 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将知识产权收入作为服务业国际化的代理变量,控制经济规模、汇率、贸易开放度等传统变量,检验创新成果商业化对服务出口增长的边际贡献
  • 知识产权枢纽城市的国际比较:比较中国主要城市与全球领先知识产权枢纽(如荷兰、新加坡)的收入规模与结构差异 比较基准/结果变量 在缺乏城市级数据的情况下,使用国家层面数据结合国内区域数据进行分析,注意识别跨国比较中的统计口径差异和汇率因素影响

知识产权使用费,接收(国际收支平衡,现价美元)常见问题

中国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排名世界第11位,这个排名是高还是低?

2024年中国以约10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11位,处于全球前列但非顶尖水平。排名反映的是收入绝对值,与经济规模、产业结构、统计体系等因素相关。中国同时也是知识产权支出大国,净余额才是判断贸易地位的关键,建议结合知识产权支出指标综合分析。

为什么中国知识产权收入在2017年后增长特别快?

2017年至2022年间中国知识产权收入从48亿美元增至133亿美元,年均增速很高。这一增长可能与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创新成果加速商业化、以及企业国际化程度提高有关,但也可能受到统计口径调整、大额单笔交易或汇率因素的影响,具体原因需要结合企业层面的数据进行验证。

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和专利收入是什么关系?

知识产权使用费(charges for the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是国际收支统计中的标准口径,涵盖范围比单纯的专利收入更广,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的授权使用费,以及许可复制或分发原创作品的费用。该指标是国际比较中的通用标准,但各国具体归类可能存在差异。

为什么中国知识产权收入增长这么快,但感觉技术还是受制于人?

知识产权收入反映的是跨境交易的收入端,而技术自主性更多取决于整体创新能力和技术获取能力。中国虽然在知识产权商业化方面取得进展,但在某些关键技术领域仍依赖进口,且知识产权支出规模也很大,净支付地位尚未根本改变。评估技术实力需要综合专利申请量、研发投入、技术出口等多项指标。

这个数据可以用来比较中美创新能力吗?

单独用知识产权收入比较中美创新能力存在很大局限。美国2024年约1695亿美元,中国的约101亿美元,美国的绝对值优势明显,但这受制于统计体系完善程度、产业结构差异、汇率因素等多重影响。创新能力评估应综合专利质量、研发投入、论文引用、技术出口复杂度等多维度指标,知识产权收入只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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